入会须知 会员登记表 会员单位 会员管理办法 
 
 

一、会员条件
  凡在我省通信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个人或团体以及省内中外合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其员工,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个人会员条件:
  (一)会员:具有工程师、讲师和助理研究员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的通信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高级会员: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本会会员;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在本专业有显著成绩。
  (三)会士:具有教授、研究员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本会高级会员;学术上有较深造诣,在本专业有重大贡献。

团体会员条件:
  从事通信事业,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工作者,愿意支持并参加本会学术活动的企事业等单位。团体会员的发展对象是:1、通信与信息服务企业;2、通信设备制造及软件企业;3、通信科技、教育、设计、施工、新闻出版等企事业单位;4、其它通信科技人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上述企事业单位不分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

二、入会程序
  (一)会员:由本人或通过学会联系人向省通信学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本会一名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经省通信学会秘书处初核,分批提交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并将名册及准确统计资料报中国通信学会备案,即成为本会会员。
  (二)高级会员:由本人或通过学会联系人向省通信学会提出申请,填写高级会员提名表,本会两名高级会员或会士推荐,经省通信学会秘书处初核,分批提交本会高级会员评定委员会审查评选,常务理事会批准,并报中国通信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复核后,即成为本会高级会员。
  (三)会士:由中国通信学会两名会士推荐,本人向中国通信学会提出申请,填写会士提名表,由二名评议人提出评议意见,经中国通信学会会士遴选委员会审查评选,并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即成为中国通信学会会士。
  (四)荣誉会员: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三分之二的理事审议通过,即成为本会荣誉会员。
  (五)团体会员:由单位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即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一)个人会员
  1、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或优惠参加本会和中国通信学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展览会、咨询、培训等各类学术、技术活动及其他活动。
  3、优惠获得本会和中国通信学会主办并通过本会征订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会士免费获得中国通信学会主办的部分学术刊物。会员可在同等优先的原则下,在本会和中国通信学会主办的刊物和会议上发表论文。
  4、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自愿入会和自由退会权。
  (二)团体会员权利
  1、优先或优惠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学术、技术活动。
  2、优惠获得本会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
  3、优先或优惠获得本会提供的技术性、工程性和政策性等咨询服务。
  4、委托本会协助举办技术交流、产品展示、客户联系和技术培训等活动。
  5、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自愿入会和自由退会权。

四、会员义务
  (一) 个人会员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开展的各类学术、技术和科普等活动。
  3、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团体会员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协助本会开展相关学术、技术和科普等活动。
  3、按规定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