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我局拟对部分在规定期限未开展业务的码号使用者予以收回其码号使用权的处理,现将拟收回号码(具体详见下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17日。
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码号资源收回机制,收回相应码号资源。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51-55607014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